第十屆金融CIO高峰會夏季場
開放銀行已然成為國際趨勢,對此,政治大學金融科技研究中心主任王儷玲分析指出,當前開放銀行的類型大致分成法規強制、法規促進及市場導向三類,其中,法規促進是指透過法令與規範強制要求;法規促進則是透過制定標準鼓勵跨業合作;市場導向則由產業自主透過聯盟合作方案來達成。
文/曹乙帆
當前開放銀行發展的三大趨勢不外消費者賦權、跨業資料共享,以及由開放銀行走向開放金融生態系。所謂消費者賦權亦即在消費者同意下透過第三方業者交換資料,資料由消費者擁有,並在不同機構間交換,進而降低機構間資料處理成本。澳洲最早提倡資料所有權,並透過修法提出消費者資料法案(CDR),依據CDR法案,金融機構資料透過規定的身分認證機制,在消費者同意下,可以進行跨業資料交換。再者,在從開放銀行走向開放金融的趨勢發展中,銀行/保險/證券都應善用 Open API 的概念打造開放金融共榮生態系。
台灣開放銀行現況大致可劃分成第一階段的開放商品資訊,以及第二階段的開放客戶資訊。2019年7月3日第一階段技術規格公布,到了2019年10月16日金融開放API平台開始啟用,共有24家銀行與6家第三方TSP業者參與。王儷玲強調指出,第二階段是我國開放銀行建立健全體制的重要關鍵時期。第二階段技術規格是在2019年12月26日公布,其資安標準是在2020年6月24日通過,目前已公開18個API,應用項目分為存款類、貸款類及其他銀行服務等三大項目,預計今年Q3會有5~10間銀行展開試辦。
針對台灣開放銀行所面臨的關鍵問題,王儷玲歸納指出,首先在合作關係上,TSP基於委外關係與銀行合作,在法源上不利開放銀行長遠發展,同時銀行責任過大,難免會妨礙銀行的參與,再者不同階段的不同程度安控,也會造成TSP進入門檻的投入成本過高。其次是資料交換問題上,台灣個資法不利於資料交換,致使銀行對小型TSP合作意願不高,不利金融技創新發展。第三在身分認證問題方面,癥結在於銀行必須相信外部第三方認證以利資料的交換。再就消費者賦權問題來說,由於個資法沒有規範到第三方業者,所以如何把客戶資料開放給第三方使用,以及資料傳遞與資訊安全控管都會是挑戰。
因應上述問題,王儷玲列舉若干解決之道,包括TSP分級管理、建立資料賦權機制、開放資料共享、建立開放金融生態系、建立合規雲端平台、要求銀行及TSP業者購買資安保險、成立API管理中心、強化法遵與監理科技應用與自動化等,唯有如此才能打造加速數位創新、互利共榮的開放金融生態圈,並創造消費者、金融機構與金融科技公司三贏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