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呈欣
很多公司對於台灣主管機關在近期持續密集修正永續報導與永續報告書的相關規定感到眼花撩亂。本文在此整理,截至 2024 年 5 月為止的台灣現行法令規範,以及所有上市櫃公司在因應永續與溫室氣體相關法規上,公司在 2030 年以前的工作時程表。
台灣現行永續報導的法令規範
「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於 2022 年 3 月 3 日公告,要求上市櫃公司分階段進行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於 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告 IFRS 永續揭露準則(ISSB)有 IFRS S1 永續相關財務資料揭露之一般規定,與 IFRS S2 氣候相關揭露。
金管會於 2023 年 8 月以「直接採用(Adoption)方式接軌」,將 ISSB 資訊納入股東會年報,上市櫃公司須以專章揭露氣候相關資訊。目前,股東會年報在股東會以前 7 天或 14 天須完成,將逐步要求公司提早到於 3 月 15 日(或者 2 月 15 日)完成財報,以及公司應於每年八月底前完成申報永續報告書。
主管機關規劃將 2026 年訂為「永續元年」,將上市櫃公司依照實收資本額大小,分為三階段來執行,規定自接軌當年度起,股東會年報與財報發布日相同。主管機關也提供產業別範疇三應揭露類別參考範例,要求公司配合接軌 ISSB 時程,提議要求揭露碳盤查範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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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續報告書編製,所有上市/櫃公司,自 2025 年起都要編製與當年 8 月底以前申報永續報告書,到 2023 年底,1,800 多家上市/櫃公司大約還有 900 多家還沒有出具過第一本永續報告書。
依照《上市/櫃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在 2022 年 9 月與 2024年 1 月的修正重點。有以下幾點:
- 2024 年 1 月明定實收資本額 20 億元以下上市/櫃公司,應自 2025 年起編製永續報告書,並鼓勵永續報告書可參考 SASB 準則揭露行業指標資訊。明定公司應於每年八月底前完成申報永續報告書(不再是過去規定的 6 月底前/初次申報是 9 月底)。
- 若永續報告書宜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公司治理評鑑就可以加一分。(繼財務報表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以此加重董事會重視永續報告書編製責任。
- 永續報告書有 3 個產業(食品業、化工業、金融保險業)強制要求確信永續指標;11 個新增產業,實收資本額 20 億元以上,應依產業別加強揭露永續指標。
- 2024 年修正永續報告書附表二之第 9 項,並明訂上市/櫃公司分階段適用揭露減碳目標、策略及具體行動計畫之時程。
除此之外,金管會於 2023 年底發布「永續報導內控流程」,要求企業建立八大內控循環(或者再加上 IPO 循環),以及要求公司的永續及財會部門建立溝通平台,透過資訊系統來蒐集永續相關資訊。金管會於近期發布問答集,提醒碳盤查邊界包含「關聯企業及合資」。
永續及溫室氣體相關法規適用時程表
以資本額 20 億以下的上市櫃公司為例,每一年的重要工作列表如下:
- 2023 年:
- 年排放量超過 2.5 萬噸二氧化碳當量,2023 年 8 月 31 日以前,完成前一年度的溫室氣體盤查登錄。
- 2024 年:
- 準備進行永續報告書編制(依照 2022 年 9 月 22 日更新的《上市/櫃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修正企業編製報告書準則,強化永續發展資訊揭露)。
- 2025 年:
- 出具《2024 年永續報告書》(2023 年 3 月 28 日的《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後,2024 年 1 月 26 日更新的《上市/櫃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直接修正為所有上市/櫃公司,自 2025 年起都要編製永續報告書)。
- 2025 年 8 月底完成申報《2024 年永續報告書》。
- 準備完成個體公司的 2025 年《溫室氣體盤查報告書》(依照《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鼓勵企業開始揭露溫室氣體範疇三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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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 年:
- 將已經完成個體公司的 2025 年《溫室氣體盤查報告書》,交由第三方查證機構完成的個體公司的 2025 年《溫室氣體盤查聲明書》。
- 2027 年:
- 準備完成合併公司的 2026 年《溫室氣體盤查報告書》(範疇一、二)。
- 2028 年:
- 完成個體公司的 2027 年《溫室氣體盤查聲明書》的確信。
- 永續揭露準則第一年適用。
- 2029 年:
- 完成合併公司的 2028 年《溫室氣體盤查聲明書》的確信。
- 範疇三盤查的準備。
- 永續揭露準則 2029 年申報。
- 2030 年:
- 範疇三盤查的揭露,以便接著國家將於 2030 年公布國家自主貢獻(NDC)
增進永續資訊與範疇三資訊之揭露速度
當公司比以往提早需要將 ESG 資訊揭露。相對於過去用人工整理永續資訊來完成各種資訊揭露,如果公司並未透過資訊系統來完整並持續收集多年度的永續資訊,未來將對資訊長會是很大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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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是在主管機關提供產業別範疇三應揭露類別參考範例後,要求公司配合接軌ISSB時程,提議要求揭露碳盤查範疇三。除了公司完成實體之碳盤查之外,公司需要實際協助合併報表公司與供應鏈各方來協力完成碳盤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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