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亞太監理科技協會扮演智庫角色 促進臺灣監理科技發展
臺灣亞太監理科技協會的成立初衷,是希望透過審視科技的發展,充分發揮科技輔佐監管環境的建構,促進臺灣監理科技發展。
採訪/林振輝、施鑫澤‧文/林裕洋‧刊期/2023.1
在各種創新金融科技湧現下,不光改變全球消費者的行為模式,也改變金融產業的發展模式,如行動銀行、行動支付、虛擬貨幣等紛紛問世。然在此蓬勃發展的背後,也出現眾多因風險管理不佳的金融事件,如 2020 年 10 月美國花旗銀行因未能建立有效的內部風險管理與資料治理計畫,遭美國貨幣監理署開罰 4 億美元。而 2021 年 12 月瑞士信貸集團、英國巴克萊銀行、蘇格蘭皇家銀行、匯豐銀行等 5 家銀行,因參與外匯市場串通交易,遭歐盟委員會重罰 3.44 億歐元。
從前述種種事件,正凸顯出運用金融監科技建構合宜的監理管理機制,才能保障消費者權益。因此,各國政府已著手規劃符合當地民情的監理制度,如 2022 年 9 月新加坡交易所聯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推出 ESGenome 平台,讓企業能有效率且一致的提交 CSR 報告。根據臺灣亞太監理科技協會統計資料顯示,截至目前全球已有全球累積超過 370 筆監理/法遵案例,以及超過 20 類監理/法遵應用場景與應用領域,超過 400 間技術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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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亞太監理科技協會理事長謝明華表示,現今全球正迎來新一輪科技與產業革命,在經濟社會各領域加速邁向數位化與智慧化發展下,正擴大監理科技與法遵科技的應用面向,並朝綠色金融與 ESG 等新領域發展。在總體監管環境轉變下,金融主管機關應該審視科技的發展與作用,監管與被監管端於快速變化的環境中,必須精準定位監理與法遵發展規劃,推動監理與法遵發展思維的轉變,這正是政府與產業應當深思熟慮的問題。
開放銀行結合數位科技 帶動監理科技發展
在全球開放銀行倡議與數位科技發展驅動下,金融服務創新已呈現雙螺旋式成長。在國家層級部分,如美國、歐盟等主要國家等,正積極探索發行央行數位法幣(CBDC)的可行性,新加坡則借助區塊鏈技術應用於跨境清結算,甚至國際清算銀行也聯合香港金融管理局與泰國央行,共同加入 CBDC 跨境支付試驗計畫。在產業層級部分,高盛、摩根大通、花旗集團、美國銀行、貝萊德等超大型金融機構,正紛紛投入金融科技領域,如財富與資產管理、支付等,以及元宇宙、區塊鏈、Web3 等數位科技的加值應用探索。
在非金融機構方面,Apple、Google、Meta、Amazon、Alibaba 等超大型科技公司亦加入金融服務大戰,投入包括支付、信貸、加密貨幣等領域研究。其他創新型金融機構,則有巴西 Nubank、美國 Zolve、以色列 ONE ZERO 等純網銀業者,馬來西亞 GFlex40等純網保業者,以及 eToro、Archax 等網路證券交易所。
謝明華指出,我們觀察到在開放銀行倡議與數位科技加持下,銀行與科技公司間的界線越來越模糊,全球正迎來新一輪科技與產業革命。在經濟社會各領域加速邁向數位化與智慧化發展下,政府與產業能否適應新形勢,維持經濟社會穩定與金融安全,是一項重大挑戰。我們成立臺灣亞太監理科技協會的初衷,是希望透過審視科技的發展與作用,充分發揮科技輔佐監管環境的建構,達到促進臺灣監理科技發展,協助監管端與被監管端在動態變化的環境中,精準定位監理與法遵發展規劃,推動監理與法遵的發展思維轉變。
扮演政府橋樑 結合產學資源
借助數位科技的導入,在順應金融服務的多元化發展趨勢下,各界投入監理科技的發展目的,是要實現「事前」消費者保護與維持金融市場穩定,這也是各國金融主管機關金管會的職責。因此,全球多個國家已陸續展開監理與法遵的創新實驗,如歐盟致力於推動數位單一市場,開發統一的監理申報平台,提高監管的效率與有效性。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綜合運用各種科技手段,加強對股票市場的即時監管,分析可能存在的內部交易、詐欺等不當行為。英國金融行為監理總署透過 TechSprint 機制,連結金融、學術、研究及政府單位,藉由思維的碰撞,推動監理科技的創新與進步。
臺灣亞太監理科技協會認為科技導入僅是手段,若要完善監管環境,更需要著重在基本能力的建構,如創新服務、風險管理、人才培育,以及基礎建設等四面向。而與前述面向相對應的發展策略,臺灣亞太監理科技協會也發表環境建構、資料治理、組織管理、資源整合等策略建議。簡單來說,可合併稱為「4 + 4」臺灣監理科技發展倡議與策略建議。
「依據本協會提出之「4+4」臺灣監理科技發展倡議與策略建議,金管會應可扮演主導角色,採由上至下、堆疊建構概念,與金融監管周邊單位與金融機構、資服業者及學研機構等攜手合作。」謝明華解釋:「藉由研討會、訓練課程、議題討論等方式,共同建構臺灣監理與法遵環境基礎,再輔以數位科技加持,打造臺灣為中心的亞洲監理科技發展重鎮。」
監理科技發展倡議 四大面向並進
臺灣亞太監理科技協會在白皮書中提出臺灣監理科技發展倡議,涵蓋創新服務、風險管理、人才培育,以及基礎建設等四面向。所謂創新服務,係指科技導向的監理與合規創新,創新科技賦能金融服務的多元化發展,正加速重塑監管端與被監管端的安全意識,不再侷限於被動式的監管與合規。人工智慧、大數據、區塊鏈等數位科技,有助於建立完整的風險監測與事前預警機制,以及提升金融業務風險控制與因應的精準性。
風險管理是指在提供金融服務過程中,可能有潛在的資料安全與資料信任問題。因為,過往風險管理主要源自組織內部系統的建構與經驗的累積,存在較大的侷限性,在現今金融服務與技術解決方案發展進入新階段,風險管理應朝向智慧化與精準化轉變。因此,監管端必須重新審視既有資料管理制度的適切性,被監管端則應在拓展資料的加值應用同時,革新風險防範機制,採取預先預備動作,遵循可能面臨更嚴苛的資料合規要求。
以往,監理通常被指為監督、防弊,但現今監理科技更著重理解客戶、金融創新與商模創造的新發展,故而結合新興的數位科技以及監理科技應用的人才更是缺乏。所以人才培育部分,是指監理與法遵跨領域人才培育與大眾認知養成,讓監理科技人才能結合金融、監理、資訊科技等跨領域知識。
謝明華表示,監理科技是融合人工智慧、區塊鏈、物聯網、雲端服務等數位科技,並結合金融、監理領域的新興科技應用,數位基礎建設也需有不同架構因應。特別是因應金融服務新領域的拓展,及國際監理、治理規範的持續發展,數位基礎建設的建構,將有助於提升金融服務及監理與法遵應用。所以基礎設施部分,不光涵蓋軟硬體設施的建立、組織能力的建構,更需進行跨領域的連結。
監理科技發展策略 涵蓋四大領域
呼應監理科技發展倡議,臺灣亞太監理科技協會同步提出監理科技發展策略,建議由環境、資料、組織、資源四面向著手。
環境建構是指以政策為依據的科技導向,建立監管與合規環境。在現今科技賦能驅使金融服務的量體不斷擴大下,監管端應具備科技導向的市場風險控制生態系建構思維,被監管端則應具備科技導向的金融服務穩定營運生態建構概念。同時,持續推動生態範疇向外延伸,由金融市場監管擴大至知識產權監管與 ESG 監管等其他非金融監管領域。
科技賦能金融發展的特徵,是資訊具備多元化與巨量化屬性,同時對資料共享、資料安全、隱私保護、資料跨境流通及資料信任存在高度需求。因此,資料治理應該是持續推動的過程,針對資料資產的管理與使用作出定義、執行與監督,並依據金融服務環境變動,採取滾動式的調整。特別是資料治理應在確保對用戶端的資訊完善管理下,強調組織系統的持續優化,以尋求不斷提高資料品質為目標。
在資源面向,「培育金融科技、監理科技人才,不僅可協助金融領域的創新,亦有助數位科技創新發展,以及讓電商、交通、醫療等數位科技,嵌入金融服務發展之中。所以產業應該重視教育訓練,並從組織內部及組織外部等管道、內容,及認知等面向著手。」 謝明華解釋:「監理科技是跨越服務、應用領域串聯的金融科技服務生態系,因此新興數位金融基礎架構必須要能支持服務整合框架,並具備資料治理、資安信賴等機制,此時就需要整合金融、學術、研究及政府單位等跨機構的資源。」
以臺灣為中心 打造亞洲監理科技發展重鎮
科技、數位、開放等正在改變世界樣貌,監理與法遵科技的價值,不再侷限於保 障社會金融穩定,永續發展與維護終端用戶權益是其價值延伸的展現,也是維持數位經濟生態有序、創新發展的重要支柱。在開放銀行倡議下,場景金融發展快速所衍生的市場參與者多元、產品與服務多元、服務提供管道多元等趨勢,驅動監管端與被監管端擴大數位科技的應用,強化對市場金融穩定的管理與消費者保護。
臺灣亞太監理科技協會期望扮演智庫角色,促進臺灣監理科技發展,扮演政府與產業溝通橋樑,鏈結產、官、學、研機構合作交流、擔任政府專業顧問、提供市場情報專業諮詢,進而實現以臺灣為中心的亞洲監理科技發展重鎮。
謝明華指出,金剛經的經文跟監理/法遵科技的精神不謀而合。如「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舍,何況非法。」的白話解釋,是佛祖所說的法,是因應所需的情境而訂的規則,是為到達彼岸而編的筏,到了彼岸就功成身退,此時此刻的法就應該捨棄。而金剛經結語的四句偈「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白話解釋是一切眾生的法,就像夢境、幻想、泡沬、影子,如朝露瞬間乍現,如同閃電瞬時而過。監理/法遵科技要達到的境界,是金剛經所說的精神。
我們應該要尋找是一個系統性的做法,對於法規的制定修改要與時俱進,時時精進,這也是期待協會最後要達到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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